关于新中国成立后革命老区的划分

发布时间: [2008-12-24 13:18:49]

关于新中国成立后革命老区的划分。根据1953年的统计,全国革命老根据地分布在23个省、自治区的782个县内,人口约1.073亿。1979年,为了全面调查老区的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民政部、财务部颁发的《关于免征革命老根据地社队企业工商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关于划定革命老根据地的标准,即: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标准是,曾经有中共组织,有革命武装,发动了群众,进行了打土豪、分田地、分粮食牲畜等运动,主要是建立了工农政权,并进行了武装斗争,坚持半年以上;抗日根据地的标准是,曾经有中共组织,有革命武装,发动了群众,进行了减租减息运动,主要是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并进行了武装斗争,坚持一年以上。通知还规定,划分革命老根据地应以生产大队为最小的计算单位,如果一个公社内,属于革命老根据地的生产大队超过半数,这个公社可算作革命老根据地公社。根据上述规定,后来,有革命根据地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进行了调查、登记,并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审批划定了本省、区、市的老区。根国家民政部19801231日的统计,全国有老区的县()1009个,公社13655(80年代前期公社相继撤销,农村恢复了乡、村等行政单位),人口2.1172亿。此后,随着老区工作和科研工作的进展,全国有老区乡、村的县()又有较大的变化。据1995年统计,全国有老区的县()1389个,比1980年增380个。增加的原因:一是原来漏掉的,后来补上了;二是原来有争议的,后来统一认识定下来了;三是原来的游击区没有定为根据地,后来划成了老区;四是原来的行政区划只有县(市),后来机构升格增加了县()一级的区。此外,也有掌握尺度方面的问题。关于各地老区的划定和统计,我们只能依据各地提供的资料。为了更接近实际,我们把一般通称的老区县(市、旗)称为有老区乡镇的县(市、旗),并且按照老区乡、村的多少,把有老区的县(市、旗)分为四类。老区乡镇占所在县(市、区)乡镇总数在90%以上的县(市、区)列为一类老区县(市、区);老区乡镇占所在县(市、区)乡镇总数在5089%以上的县(市、区)列为二类老区县(市、区);老区乡镇占所在县(市、区)乡镇总数在1049%以上的县(市、区)列为三类老区县(市、区);老区乡镇占所在县(市、区)乡镇总数在9%以下的县(市、区)列为四类老区县(市、区)。这样做,目的是尽可能不把老区和非老区混淆在一起,以免引起各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