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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老促会加强重点革命遗址保护管理纪实

发布时间: [2013-04-27 17:38:46]

 

加强黔江老区重点革命遗址保护管理

利用工作是我们的历史责任

最近,我们到黎水、水市、濯水、冯家、马喇、小南海等10多个重点老区镇乡、街道,对黔江老区重点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深感现状逼人,责任重大。

黔江是全国一类革命老区,是湘鄂川(渝)黔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3312月至19361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和红六军团18师,在黔江多地开展革命斗争,为实现红军战略大转移,创建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红军长征,夺取全国革命胜利,建立新中国作出了重大贡献。

建国以来,黔江历届党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先后修建了部分纪念碑亭,特别是近几年,区委区政府又在10多处重点革命遗址修建了红军革命纪念碑亭,修复完善了烈士故居,有一部分成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有的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是黔江老区人民十分宝贵的财富,这对进行爱党爱国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激励全区各族人民牢记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感恩幸福生活,弘扬老区精神,努力建设新黔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重点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由于特定历史原因,红三军司令部旧址因旧城改建,不存在了;贺龙四到水车坪老街损毁严重,面目全非;红三军在马喇湖召开军事会议的会址禹王宫基本毁掉了。二是已修建的纪念碑亭保护管理目标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无人管或管理不到位,存在乱堆、乱放、乱占、乱建、污损等问题。三是作用发挥不好,有的基本没有发挥作用。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此下去,我们将会愧对历史,愧对先烈。

为此,根据市政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结合我区实际,特就加强黔江老区重点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建议(最好是区政府出台一个文件)。

一、深化认识,增强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使命感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经过长期革命斗争,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加强重点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是上级的要求,客观的需要,老区人民的期盼;是我们牢记历史,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缅怀革命先烈,弘扬老区精神,感恩幸福生活的历史责任;是我们进行爱党爱国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廉政教育,激励全区各族人民为加速构建地区中心城市、率先在渝东南实现全面小康作贡献的有效途径。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把黔江老区重点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利用好。

二、抓住重点,明确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重点目标,就是17处重点革命遗址。红三军司令部旧址(城东),烈士陵园含红军革命纪念碑、烈士墓等(城东),红军广场红军革命纪念碑雕塑像(城东),万涛烈士故居(冯家),红军首战黔江纪念碑、红军革命纪念地(小南海),水车坪红军革命纪念地含红军革命纪念碑、红军树、红军树广场、水车坪老街等(水市),红军抢渡阿蓬江纪念碑含红军革命纪念地、红军渡(濯水),红三军三进马喇湖纪念碑、红军革命纪念地(马喇),红军转战沙子场纪念碑(邻鄂),红18师朗溪战斗纪念碑(舟白),鄂川边红军独立团革命纪念碑(杉岭),黔江红军游击大队脉东山战斗纪念碑(沙坝),万涛烈士雕塑像(城西),宋盘铭烈士纪念亭(城南),周念民烈士纪念亭(黎水),龚昌荣烈土纪念碑(小南海),黄丁山烈士墓(中塘)等。

(二)主要任务,就是把重点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利用好。一是加强日常保护管理工作;二是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三是有效利用,充分发挥重点革命遗址的作用。

三、强化措施,落实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责任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重点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其中,烈土陵园仍由区民政局负责,城东街道办事处协助。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一是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二是明确责任单位,落实一名工作人员兼管此项工作;三是建立保护管理制度,依法管理,加强检查督促;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老区意识,形成全民珍爱、保护革命遗址的良好风尚;五是区文广新局、区老促会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六是提供保障,重点革命遗址恢复、完善、维修等所需资金,区财政据实解决。

四、有效利用,充分发挥重点革命遗址的作用

要把宣传革命历史、老区精神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每年清明节或其它重大节日,组织部队、机关、企业、学校到重点革命遗址开展祭奠活动,进行爱党爱国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廉政教育,激励全区各族人民牢记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感恩幸福生活,继续弘扬老区精神,发扬黔江精神,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兴区”的目标作贡献!(黔江区老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