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民政局渝民发(2007)99号文件精神,2008年12月12日在重庆市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08年度公益救济性捐赠接收使用工作统计会”,我会首次派员参加了会议,并同各兄弟单位进行了交流,其会议精神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由重庆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民间组织管理局主持召开,救灾救济处处长马犁、分管工作人员蓝虹,民间组织管理局分管工作人员李长鲸出席指导会议,全市十七家公益基金会组织(仅重庆市老促会一家为“促进会”性质社会团体)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马犁主持,马处长首先通报了今年我市公益救济捐赠基本情况,后各单位按会议通知内容要求发了言,并上交了书面发言材料,最后马处长从业务上作了总结要求,李长鲸从组织管理上作了总结要求。
二、会议基本精神:
1、马处长通报今年我市基本情况:今年因“512”地震等原因,接收的捐款超过直辖十年的总和,全市共接收了10个多亿的国内外捐赠,其中资金约8.5个亿,物资2个多亿;资金中市内约6.6个亿,市外约1.6个亿;市级单位约4个多亿,区县2个多亿;市政府民政捐赠接收办公室接收2个多亿,其余机构(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等三家指定接收抗震救灾资金单位)6个多亿。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整个接收使用过程均全程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审计,并在公众媒体(主要是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民政局网站、重庆日报上公示)了两次(报上公示的为捐赠500元以上的个人,5000元以上的单位名单),拟在本年再向社会公布一次。整个工作成绩突出,没有出现大的问题。
2、救济救济处业务管理基本要求:
(1)、每接收一笔捐赠,无论对方是否索要票据,均必须开具专用收据(包括接收无名氏捐赠),市民政局一律按票面金额统计各公益基金会的工作成绩。
(2)、充分利用好票据捐赠款抵税的政策优势,开展好捐赠活动,让捐赠者得到政策实惠。
(3)、每一季度按文件精神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市民政局,做好相关帐务,自觉接受相关单位指导、监督、审计。
(4)、做好各单位今年的集中年度公示工作(今年完成公示报告后上交市民政局统一集中公示 ),原则上2009年1月份以前公示完毕(确因时间关系没完成审计的,可注明未经审计。一定要在重庆市人大、市政协会前公示完毕),日常公示尽量在各自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格式可参考市政府、民政部、民政局网站。
(5)、各单位做好年度审计准备工作,做好接受市民政局检查、审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6)、按照基金会的章程办事,违反章程就是违法,按基金会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各基金会的工作经费提取不得超过10%,有的捐赠款项不宜或少提取工作经费。
(7)、各单位要多走上街头、社会,利用票据优势,积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努力加强宣传工作,扩大各单位的影响。若三年没有活动或开出票据,则取消捐赠票据税前扣除资格。
(8)、形成会议联络交流制度,各单位参会的人员就是统计联络员(将印发花名册),各单位要找准切入点,加强交流和项目的合作,共同做大慈善事业。
(9)、切实关注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等网站,特别是鼓励各单位积参与相关网上评比活动(相对公正),为重庆慈善事业争光彩,我市已有通过民政局上报没有评上,而通过网上报名而评上年度慈善大奖并受到胡总书记接见的先例。
3、民间管理局组织管理要求:
(1)、明确会议的重要性,积极做好汇报、传达工作,让单位充分理解到: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就是代表市政府管理全市社会公益活动的权力部门,是有专门考核指标的,各单位的工作应该严格按他们的要求来办,既开展好工作,完成考核指标,又不违规违法。
(2)、在今年12月底前做好2008年度市民 政局工作检查准备,2008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基金会要接受今年的检查,2008年6月30日后注册登记的2009年一起检查。
(3)统计的财务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是。
三:几点建议:
1、全市促进会组织仅我会一家,确实来之不易,市民政局目前把我会参照基金会的模式进行管理。自批文下发后我会同其他基金会的权力和义务是平等的,我会只对市民政局上报、统计捐赠成果,市民政局也同样将我会纳入其他基金会同样条件指标考核,所以今后工作没有必要上报市慈善会等汇总统计了。
2、我会应将捐赠所资金单独列帐,专帐管理,封闭运行。
3、各相关基金会有专门一笔资金垫底做公益事业,同时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活动募捐,效果都比较好,我会可参照基金会模式运行。
4、按要求我会下一步可考虑走向广场、企业、学校、公益活动现场等,一方面策划开展宣传老区文化的工作,一方面开展现场募捐活动。
5、基金会的工作经费可按一定比例提成,我会应充分用足国家政策,开展有公益活动.
6、积极加强同其他公益组织的合作,争取他们资金、项目向我市老区倾斜。
注:各参会公益组织名单
重庆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基金会、市白血病基金会、市残疾人基金会、市扶贫基金会、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市光明基金会、市急救医疗基金会、市孤残儿童救助基金会、市弃婴收养基金会、市浙商爱心基金会、重庆大学教育基金会、丰都县教育基金会、华岩寺文教基金会、缙云山慈善养生基金会.
重庆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