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群众参与决策 ,全程监督 ,效果评定
石柱老区:扶贫项目“我”作主
本网讯 (通讯员 向海兰 梁政福)“我的地盘我作主。”这是一句大家耳熟能详、广为流传的广告语。近年来,革命老区石柱县却将这句“座右铭”践行于工作实践,一切扶贫项目,由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全程监督项目实施、评定项目效果,真正让一切项目由贫困群众说了算。
“老实说,你对这条两公路的硬化,满不满意?”近日,在南宾镇华丰村,县扶贫办项目验收人员充分征求农户谭弟友等人对观音塘至从木村公路、石丰高速路甑子坪出口处至炭口湾村道路硬化的意见。“肯定满意噻,两条公路总共2.75公里,宽度有4.5米,厚度有0.2米,达到标准了的。”老谭胸有成竹地说,村民随时都在关注项目的实施情况,早就对公路的里程等细量了的。“第一次硬化时,宽度不够,我们就喊修路老板加宽的,否则都不得行。”旁边一村民说。
扶贫开发事事关乎民生,为确保贫困群众在项目实施中真真切切受益,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该县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人翁精神,调动其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尊重民意,反复调研群众急需办的项目,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会、群众院坝会讨论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明确扶贫项目和脱贫规划。”县扶贫办相关人员说。
“在项目实施中,贫困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项目建设招投标制、资金公示公告制,由村民选出的义务监督员对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全程监督。”2012年被评为全市优秀义务监督员的石家乡凤凰村村民冉红兵说,全县100个贫困村就有300个义务监督员,经常到县、市参加相关培训,确保了项目规范性和资金使用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