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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革命老区致力于苗族山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 [2014-04-29 10:03:50]

路线教育在路上    群众利益无小事 

——七旬老翁感谢司法调解员真情相助 

(本刊讯  特约通讯员刘发生、尹良志报道)今年4月,年己七十高龄的苗族老人杨秀山,终于领到了两个儿子给付的赡养生活费。助他家庭和谐、儿孙孝顺的,是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开辟的苗族山寨“应援尽援”绿色通道。他逢人便讲:“是司法调解同志的真心帮助,我和儿子、儿媳、孙子重归于好,老有所养。”

关注:群众利益无小事

路线教育在路上,群众利益无小事。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为目标、创新司法宣传模式为理念,打造便民服务绿色通道

该中心人员在巡回苗族山寨宣传中,得知苗族老人杨秀山与儿子闹矛盾,生活无着落,当即把他列为法律援助对象。实施“应援尽援”绿色通道,由马学林专人负责承办援助。

困难:七旬老翁生活无着

苗族老人杨秀山,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官庄镇人,早年间含辛茹苦将俩儿子抚养成人,并成家立业。2007年妻去世,如今年事已高,疾病缠身,无劳动能力,生活无着落。俩儿子用种种理由拒付或少付赡养生活费,使老人贫病交加,心力交瘁。老人无奈,去年9月向秀山县法院提起诉讼。

纠纷:缘起儿子不孝

经查实:2004年杨秀山与俩儿子因赡养起纠纷,经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裁定判决供养。几年过去了,生活资料、消费、物价上涨等因素变化,俩儿子不但没及时增加赡养费反而拒付,老人无奈又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开庭。

庭审中二儿子称:俩兄弟有约定,老二赡养母亲直至过逝,老大赡养父亲直至过逝;老二已将母亲赡养并操办了后事,现在父亲由老大赡养。大儿子则说:有协议不假,但自己没有固定收入,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小孩上学都供养不起,难再赡养父亲。

敬老:是苗族山寨的传统美德

调解员马学林本着不宜扩大家庭矛盾,双方和解的原则。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赡养老人是我们做子女应尽的义务,决不能因为有协议而抵消;同时,帮助老人打消顾虑,要多为子女家庭考虑,家庭和睦才是根本。

春风化雨真情在,家庭和睦一家亲。苗族老人杨秀山和他的儿子双方和解,达成一致协议:两个儿子每年各支付1200元生活费、稻谷各250斤,并承担老人医疗费用。俩儿子全部兑现,一家人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