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原则,实行竞争入围。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思路,按贫困村相关条件及工作积极性,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确定脱贫村竞争入围;对相对集中成片的贫困村优先规划建设,把推进整村脱贫、促进贫困村发展与连片开发、特色园区开发结合,实行竞争入围,科学合理确定整村脱贫点,更好的发挥好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明确条件,筛选扶持对象。明确竞争入围的条件,凡纳入全区统一规划的贫困村可参与竞争,要求参与竞建贫困村所在镇、乡党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措施得力,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好,资金投入整合力度大,扶贫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并已编制贫困村级扶贫开发规划,有一定的发展基础;贫困村群众脱贫意愿强,积极性高,村级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较强。
三是明确要求,确保有力实施。要求实施整村脱贫的乡镇级政府深入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整村脱贫村规划、具体扶贫项目和具体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在管好用好财政扶持和奖励资金基础上,整合以工代赈、民族发展资金以及交通、水利、国土、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项目资金投入整村脱贫,确保整村扶贫有力实施。(通讯员:冉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