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制度建设。以区政府名义出台了街道镇乡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严格乡镇项目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并实行影像对比管理制度,统一为各乡镇街道财政所配备相机,在项目实施前中后分别在同一位置选取同一标记物拍照,影像对比项目实施效果,防止重复建设。
二是规范资金拨付。项目资金严格按建设进度拨付,项目启动建设后,先期划拨50%的启动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过半,经实地察看审核后再拨30%,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单,拨付剩余资金。项目竣工决算前的工程款支付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0%,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是强化全程监管。对实施项目进行建前、建中、建后全程公示,统一制定公示牌,公布建设内容、资金使用、举报电话等内容,全面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建设竣工后,由财政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检查是否按照文件下达的地点和建设内容使用项目资金,资金拨付手续是否健全,票据是否正规,资金使用是否与工程量相一致等。
四是严格档案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乡镇财政要做好项目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将工程招、投标书、施工单位资格证明、工程预算、决算书、工程进度照片等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交区财政局立卷备查,确保档案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同等管理。
五是实行月报评价。各乡镇街道按月向区财政局报送本辖区范围内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督促财政所参与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就近监管职能。(通讯员:冉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