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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老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略影

发布时间: [2009-01-05 06:24:15]

  石柱革命老区位于重庆市东部长江南岸,是三峡库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幅员面积3000余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万公顷,森林面积10.5万公顷。全县下辖32个乡镇,243个行政村和居民委员会,有各族人民共计52万,其中农村人口40余万,是典型的农业县。
该县在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后,结合县情实际,及时启动以“三建四改五提高”(建优
势产业、建基本农田、建公共设施;改建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改造农民房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提高社保能力、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提高乡风文明程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投入资金8.25亿元,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乡风村貌、民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县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其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
  创新领导方式,及时组建新农村建设专门机构。石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分管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32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强有力的新农村建设领导班子。为强化工作力度,在人员编制和经费十分打紧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在全市率先成立了专门的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实行机构、人员、经费三独立,并从全县选调5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协调等相关工作,有效地动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新农村建设浓厚氛围。石柱县农村多数地处偏远山区,生产生活条
件千差万别,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及时组成了调研组,深入到不同情况的乡镇村开展专题调研。在调研的过程中,坚持与群众一起座谈,充分交流,深入挖掘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解和看法,收集到了许多较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政策。
  吃透上级精神,及时印发指导性文件。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的
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推进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千百工程”建设任务县级部门任务分解》等文件。明确提出了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建设内容、优惠政策、重点目标任务、工作保障措施以及如何搞好村级规划编制等,把全县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分解到了各个乡镇和县级部门。通过任务分解,全县各级各部门统一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形成了合力。
  强化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规划是建设的依据。该县在开展新农村
建设之初,就把村级规划拿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县新农办、规划局牵头,落实专业规划队伍负责,本着解决群众受益最大、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采取三上三下,几易其稿率先完成了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推进村的建设规划,随后完成了万亩辣椒园、土家民居长廊、黄水统筹城乡试验区的规划,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推行智力帮扶,精心选派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员。推行驻村指导工作制度,是该县新农
村建设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在2006年9月,就从县级各部门精心选派出第一批33名同志到示范村和推进村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职驻村指导员。指导员在驻村工作中加强学习,及时转换角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肃纪律,认真负责,扎根所驻村,努力当好新农村建设“八大员”(一是广泛发动当好“宣传员”、二是深入调研当好“参议员”、三是科学编制当好“规划员”、四是情暖民心当好“协调员”、五是内联外引当好“招商员”、六是学以致用当好“技术员”、七是求真务实当好“督查员”、八是身体力行当好“勤务员”),发挥各自优势,当好部门帮助乡镇、村搞好新农村建设的桥梁和纽带。目前,该县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员已派出三批,有利推动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
  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在县委、县政府出台《石柱县新农村建设驻
村指导员考核办法》、《石柱县新农村建设乡镇和部门考核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进一步深入调研,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制定完善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员、乡镇和部门考核细则,定期或不定期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用科学的考核机制作保障,确保全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特约通讯员  陈刚权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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