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财政局“六必须”确保革命老区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 [2010-04-18 20:56:44]
为促进革命老区社会事业和谐发展,进一步推动社会新农村建设,黔江区财政局加强规范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做到“六必须”,确保资金落到实处。一是实施前必须完成一事一议相关程序。结合“一事一议”原则,采取开院坝会、田坎会等方式召开村、居民大会,对项目涉及到的土地调整、道路后期管理等内容进行讨论,并由农民自主协商解决,让农民参与到项目建设中,真正变“要我干”为“我要干”; 二是事前必须论证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财政局申报项目,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区财政局相关科室到每个申报项目地进行实地查看后,按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和轻重缓急的原则,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三是施工、完工时必须到现场。加强项目监管,在每个项目开工时,区财政局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对此项目开工现场进行拍照。工程完工后,检查人员在同一地点拍照,对工程实施前后进行对比,并形成验收报告,做到从源头上防止用同一项目套取不同资金现象的发生;四是拨款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各业主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的使用情况,提供不同的资料,完善相关的签字手续后,申请拨付启动资金、进度资金或工程余款;五是必须设立标志牌。项目完工后,各业主单位在较醒目的地方,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统一样式设立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标志牌;六是完工后必须将档案装订成册。各项目业主单位将工程招、投标书、施工单位资格证明、工程预算、决算书、工程进度照片等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交区财政局立卷备查。(冉波 李金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