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措施”加强黔江革命老区项目监管
发布时间: [2010-09-07 12:40:42]
为了切实提高革命老区资金使用效益,黔江区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老区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实施一批样板工程、民心工程和富民工程,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一是建立公示制度。对已下达的23个革命老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等内容在黔江财政外网进行公示,将项目基本情况公开,让社会各界人士监督项目的申报、实施和决算。
二是明确项目地点。在下达项目批复时,项目名称栏注明起止地点的小地名。资金拨付时要求绘制详细的项目示意图或效果图,图上必须注明小地名、路程、标志牌设立地点,同时对新建路段用醒目的标识标注,有效防止单位缩短工程量。
三是查看现场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到实地查看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对每个环节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拍照,以图片形式记录该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成后的前后对比,做到从源头上防止用同一项目套取不同资金。
四是设立标示牌。各业主单位在较醒目的地方,按财政部制定的标志样式统一设立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标志牌,注明工程简介,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社会及经济效益,便于接受过往群众的监督。
五是提供图片资料。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收集相关图片资料,并至少形成3组项目建设前后对比图片(必须是同一地点拍摄)和设立标志牌图片,方能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通讯员:冉波、李金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