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制度方案。制定《黔江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方案》,细化学前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从资助对象、原则、工作程序等环节入手予以明确规定,从制度上为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提供保障。
二是严格资格审核。严格按照资助范围和对象,对申报资助对象实行层层审核,审核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审核过程和认定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按照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所需经费由市、区共同分担的原则,由市级承担80%,区级承担20%,积极足额配套资金,确保资助资金顺利发放。
四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集会、班会、宣传栏、广播、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对资助政策的宣传引导,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熟悉、掌握政策内容,并对已兑付的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向社会予以公示。
五是鼓励社会参与。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学前教育捐资助助学,多渠道筹集普惠性幼儿园资助经费。(通讯员:冉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