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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财政局下达2013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发布时间: [2013-11-15 17:34:06]

 

黔江财政局下达2013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正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扩建和鹅池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工作。要求:1、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内容和工程量使用资金,不得随意调整。2、项目单位务必在20141231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并办理拨款申请。3、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先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区财政局提出竣工验收和拨款申请。区财政局组织对项目的技术、财务、资产等进行审核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4、项目单位应在项目较醒目的地方,按财政部制定的标志样式统一设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标志牌。5、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通讯员:冉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