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扶组发〔2013〕1号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关于武陵山、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措施到户到人的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片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武陵山、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措施到户到人的工作意见》、《关于推进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片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3个文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3年3月1日
关于武陵山、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措施
到户到人的工作意见
扶贫到户、开发到人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重大举措,为深入推进特困连片地区扶贫攻坚,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扶贫到村、措施到户、开发到人的原则,以武陵山、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为主要平台,以正在实施的整村脱贫村、小片区开发的贫困人口以及规划当年脱贫农户为主要对象,以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和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目标,按照“规划到户、项目到人”的要求,积极开展到户到人帮扶。片区外区县参照实行。从2013年起,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用于产业扶贫,20%用于扶贫搬迁,10%用于人力资源开发。产业扶贫资金的70%用于到户到人。到2017年,力争通过“一户一法、一人一计”的到户到人扶贫措施,促进全市202万贫困人口基本脱贫。扶贫对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脱贫标准、具备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的脱贫目标。对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按脱贫先后顺序分批实施,原则上只享受一次同类到户政策。
二、政策措施
(一)产业扶持政策
1、每年支持贫困村不少于1万户农户发展扶贫产业。对发展特色产业的贫困户每户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对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户每户补贴资金不少于2000元。
2、对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给予贴息率5%的小额贷款贴息。
(二)扶贫搬迁政策
3、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贫困户,市级按每人8000元标准补助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贫困户搬迁建房资金不足的,可向村级互助资金借款,或采取“三权”抵押、财产担保、信用评级等多种方式向商业银行贷款,给予贴息率5%的贷款贴息。
(三)培训教育政策
4、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7万人,对参训人员全免学费,并根据培训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补助生活费或误工费。
5、每年开展外出务工技能培训0.6万人,对参训人员全免学费,并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300元,报销往返交通费。
6、每年开展扶贫创业培训1万人,对参训人员全免学费,并每人每期补助生活费450元,报销往返交通费。
7、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高职实行生活补贴,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8、给予参加中职、高职五年连读职业教育扶贫试点班的贫困户子女补助学费、生活费。中职期间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500元;高职阶段每人每年补助学费4500元,并补助高职第一年每人1500元生活费。
9、资助农村特困建档贫困户子女上大学,每人不少于2000元。
(四)医疗保险政策
10、对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贫困户每人每年给予不超过20元的补助。
三、操作流程
(一)下达资金计划。每年年初,市扶贫办根据当年可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总量测算到户到人扶持资金额度,并按照各区县贫困人口数量以及当年实施的整村脱贫村数、小片区开发的任务量、计划脱贫农户的目标任务数,将到户到人资金计划分项切块下达。
(二)广泛宣传政策。各区县扶贫部门根据当年到人到户资金总量和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向贫困村、贫困户广泛宣传到人到户政策,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农户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根据自身家庭情况自主选择一至二项到户到人项目,并向当地行政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四)严格审核把关。各行政村村委会根据农户提出的申请,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受助对象及提出的扶持项目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告,然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汇总上报区县扶贫部门审批。最后,由各区县扶贫部门将确定的受助对象及受助项目报市扶贫办备案。市扶贫办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将责成区县整改。
(五)资金直补到人。根据确定的受助对象和受助项目名单,各级扶贫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资金补助到人。产业扶持资金通过现金、实物、股份合作等方式直补到户,旅游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农户改造接待设施。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参加五年连读职业教育扶贫试点班等补助资金通过培训机构补助到人。对读中、高职学生的生活补贴、资助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费用以及对参加城乡医疗保险贫困户的补助费用通过一卡(折)通的方式直补到受助家庭。每年底,各区县(自治县)扶贫部门要将当年贫困户受助情况通过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汇总统计上报。
到户到人是开发式扶贫的深化,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筹措资金,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规范操作,完善考核机制,把扶贫到户到人作为年度考核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级扶贫部门是到户到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法,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到户到人办法简便、实效。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要专题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扶贫政策措施到户到人落实情况,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推进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
推进行业扶贫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是改变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落后面貌,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快推进《重庆市(武陵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实施,全面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促进“两翼”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推进行业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统筹协调,分工负责;整合资源,合力攻坚;规划引领,分步实施;创新机制,广泛参与。以武陵山、秦巴山连片特困地区和贫困村为主战场,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要求,引导行业部门把资源优先向贫困片区和贫困村集中,同步推进贫困农村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等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
一、扎实推进扶贫规划项目落地
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行业扶贫的政策和规划,市里出台了《重庆市(武陵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及时提出我市行业部门的贯彻落实意见。对国家明确要求编制行业扶贫规划的,市相关行业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行业扶贫专项规划。涉及到农村交通、水利、农业、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领域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市规划项目,主动对接、积极争取,跟踪做好工作,争取项目尽早落地。相关行业部门每年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规划项目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二、同步推进贫困农村行业扶贫工作
从2009年起,市每年启动了一批贫困村整村脱贫;从2012年起,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启动了武陵山片区、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市在两大片区内,规划了一批小片区开发。整村整片扶贫工作,涉及到贫困农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方面面,各部门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立足行业实际同步推进,形成合力攻坚的综合效益。每年年初,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当年启动或者实施的整村整片扶贫计划通报相关行业部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配合推进该区域社会经济建设的计划,年底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计划实施情况。
三、制定向贫困农村倾斜的行业扶贫政策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做好行业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整村脱贫、片区开发、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国家本行业现有的各种政策,制定出台更加符合我市贫困农村实际、更加有利于贫困农村发展的的本行业优惠政策规定。市民宗委、市科委作为武陵山、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联系单位,要加强与国家联系单位、与市相关行业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和有关行业部门的支持,推动片区实施规划项目落地。
四、健全行业扶贫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由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行业扶贫分工负责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与通报行业扶贫工作推动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个内设处室作为行业扶贫牵头处室,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凡涉及片区开发、整村脱贫等重点工作任务、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等事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会商相关行业部门,以便工作衔接。
五、组织行业扶贫考核评价
按照国家《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国开发〔2012〕1号)要求,从今年起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省市的扶贫工作考核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相关部委,每年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评价本行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国家相关部委,并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市按照相关行业部门的扶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考核评价。市从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奖励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对行业扶贫工作较好的单位奖励。
关于进一步加强片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区域连片开发,是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资源开展扶贫攻坚的重大举措。为推动武陵山、秦巴山片区攻坚尽快取得突破,加快建成全国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示范区,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及原则
以“一统三化两转变”为统揽,全面落实《重庆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及武陵山、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实施规划,突出抓好整村整片扶贫、城乡统筹扶贫、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特色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扶贫,不断增强片区自我发展能力,全力打造全国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示范区,为实现贫困地区与全市同步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片区选择遵循的原则:一是先难后易。选择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经济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保障弱的连片区域开展扶贫攻坚。二是基础先行。与基本农田水利、乡村公路、人畜饮水和集中供水、小流域治理、农村电网改造、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结合。三是产业优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注重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四是竞争入围。优先选择基础工作扎实、发展思路明确、群众积极性高的贫困地区。
二、重点任务及目标
每个重点区县(自治县)规划建设1-2个片区,以3年为一个周期,基本完成片区内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片区扶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改善基础设施。依托行业部门力量,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破除脱贫致富瓶颈。把交通、水利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打通片区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毛细血管”。片区内实现“通村畅乡”,县城至乡镇公路基本达到三级及以上,行政村通畅率达75%以上,全面解决人畜饮水安全,水利、能源保障和农田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二)培育骨干产业。引导种养殖业、农副产业加工业向片区集中,每个片区因地制宜培育1-2个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带(片),力争实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片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当年该区县平均水平,90%以上的农户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基本形成特色扶贫产业。
(三)开展旅游扶贫。把旅游扶贫及相关二、三产业作为片区开发的重要突破口,在具备旅游开发条件的片区县建设1个旅游扶贫示范片,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向集中安置地搬迁并参与旅游就业转移,支持搬迁农户参与旅游产业。集中力量打造大黄水、红池坝等市级旅游扶贫示范片和城口亢谷、云阳清水、酉阳毛坝等旅游扶贫示范区。通过资源环境、配套政策、工作力度等比选,引入竞争入围机制按年度、分批次创建旅游扶贫示范片,调动各方参与旅游扶贫的积极性,把旅游扶贫产业培育成片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
(四)完成扶贫搬迁。用好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退耕还林、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民新村建设、地票交易等政策资源,对居住地偏僻、生存发展环境恶劣、不具备开发式扶贫条件的扶贫对象,进行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现人口下山、产业上山、产品出山,基本完成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确保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任务。
(五)开发人力资源。深入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和就业创业能力。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创业能力培训、“两后生”就读中高职、特困大学生补助实现全覆盖,青壮年劳动力掌握1—2门脱贫致富技能。
(六)发展社会事业。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倾斜,片区内行政村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有合格的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广播电视、电话和互联网实现全覆盖,电视入户率达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三、申报程序及验收标准
(一)区县(自治县)申报。区县(自治县)围绕全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及片区实施规划,按照片区选择原则,遴选符合条件的片区,向市扶贫办提出片区立项书面申请。
(二)市级初审。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区县申请进行考察初审,检查项目的可行性、实效性及项目预算。
(三)编制规划。区县获得立项批复后,组织开展片区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将规划项目化、方案化、具体化。
(四)竞争入围。市扶贫办组织有关方面对片区规划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片区,下达片区开发项目建设计划。
片区扶贫开发验收标准主要由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骨干产业培育、生产生活提升、社会保障完善等指标构成(验收标准附后)。
四、主要政策及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扶贫办每个片区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200万元,引导和整合各类资金3亿元以上。中央、市级新增扶贫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片区扶贫攻坚。市整村扶贫、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创业培训、信贷支持等专项扶贫重点工作也将围绕片区攻坚展开。区县要加大统筹力度,集中财力逐个攻坚,同步推进片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着力打造扶贫移民新村示范点、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带、旅游扶贫示范片。
(二)整合行业部门资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两大片区扶贫攻坚,并加强与中央有关部委的衔接,全力做好支持片区扶贫攻坚重大项目争取工作。区县要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引导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形成政策叠加、合力推进片区扶贫攻坚工作,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发挥区县(自治县)主体作用。区县(自治县)是片区扶贫攻坚的实施主体。相关区县(自治县)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片区扶贫攻坚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发展改革、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民政、科技、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责任,定期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片区扶贫攻坚工作,区县扶贫部门要发挥协调、联系、推进和服务作用。
(四)落实到人到户措施。按照扶贫到村、措施到户、开发到人原则,对片区扶贫对象发放明白卡、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深化“包村联户”工作方法,加大对片区重点村、困难户、失学或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帮扶力度。每年为片区贫困群众办一批所急所盼的好事实事,让贫困群众得到实惠。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认真落实《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相关规定。对纳入片区扶贫攻坚的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以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加强扶贫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作用,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强化审计监督。
(六)强化扶贫绩效考评。把片区扶贫攻坚纳入对区县党政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扶贫绩效考评。区县(自治县)对片区所在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片区工作考核,每年对片区项目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综合效益进行评估,确保片区攻坚扎实有力推进。
重庆市片区扶贫攻坚验收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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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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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口脱贫 |
扶贫对象年均脱贫率超过30% |
片区内平均每年脱贫人口数达到扶贫对象总人数的30%,3年脱贫人口数达到扶贫对象总人数的90%以上 |
2 |
人均增收 |
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 |
1、片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高于所在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 |
4 |
整村扶贫 |
片区内贫困村实施整村扶贫的比率达到100% |
片区内实施整村扶贫的贫困村个数达到贫困村总数的100% |
5 |
扶贫搬迁 |
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实施扶贫生态搬迁或农村危房改造的比率达到100% |
符合条件且自愿搬迁的农户全部实施扶贫生态搬迁或农村危房改造 |
6 |
扶贫培训 |
扶贫对象接受过职业教育和相关扶贫培训的比率达到90% |
扶贫对象中,接受过职业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专业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相关培训的人数达到扶贫对象总人数的90% |
7 |
产业扶贫 |
培育1-2个有规模、有品牌、有效益的骨干产业 |
片区内培育1-2个扶贫骨干产业,并有一定规模,有效覆盖一定数量的当地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有较好品牌,具备一定知名度;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8 |
生产生活 |
县城至镇乡公路达三级及以上,行政村通畅率大于75% |
片区内实现通畅的行政村个数达到行政村总数的75% |
9 |
饮水安全农户的比率达到90% |
片区内饮水安全的农户数达到总户数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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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比率达到90% |
片区内通广播电视的自然村个数达到自然村总数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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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社会保障 |
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分别达到90%、95% |
片区内城乡医疗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总人数的90%、95% |
12 |
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比率达到100% |
片区内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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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扶贫政策 |
到户到人扶贫对象享受政策达到98% |
验收时,片区内扶贫对象享受到户到人政策达到98% |
抄 送:市委、市政府、国务院扶贫办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