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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时间: [2024-02-27 13: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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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提出,《规划》是重庆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重庆市是直辖市之一,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和对外开放门户、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等功能,更加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独特魅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庆篇章。

批复要求,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重庆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64.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64.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79.9亿立方米。要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批复还要求,要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市功能互动,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努力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批复特别指出,《规划》是对重庆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